摘要
作者认为,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税制,通过1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次税制改革的方向与基本思路是正确的,税收政策与各税种的条例细则是基本可行的,且运行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但是,改革中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为此,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税制建设的主要任务应是: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来调整和完善税制,使税收活动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协调。并且税制改革的原则应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税收原则的发展趋向是:在税收的经济原则上,由主张全面干预转向适度干预;在税收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上,由标榜公平转向突出效率;在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上,由偏重纵向公平转向追求横向公平;在税收效率原则的贯彻上,由注重经济效率转向经济与税务本身的效率并重。在税制模式的选择上,将选用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模式,相对加大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92-98,共7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