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已被广泛认同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既使国家仍然保持出资人身份,又使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以盈利为目标参与市场竞争,国家只以投入资本额承担有限责任,从而使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兼容。显然,以上推导的成立至少隐含了以下假定:(1)在国家拥有剩余索取权条件下,政企关系是可分离的;(2)国有产权主体仅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3)
出处
《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13-22,共10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