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7年7月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专门管理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成立,到1992年9月市政府领导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诞生;从1994年4月对第一批43家国有企业授权证书的颁发,到1995年3月全市第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物资总公司的转制,深圳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三级授权经营制”。 第一级:市政府授权给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国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出处
《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8期9-12,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