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7年以来,中药也成为健康保险法的选择之一,并逐渐广泛使用,这就要求药材的品质和供应相对稳定,因而在药用植物的生产上,对药用植物栽培及育种都有了新的要求,以期得到稳定的品质和产量。目前,供药用的植物种类很多,许可药用的已收载于日本药局方中。在药局方的生药准则中规定,"生药就是动植物的药用部分、细胞内含物、分泌物,提取物以及矿物质等"。并要求具体地给出生药名称,指出其为全形生药、切断生药还是粉末生药。
出处
《中草药》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46-47,共2页
Chinese Traditional and Herbal Dru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