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1986年10月~1993年10月青岛地区低出生体重儿2724例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4.45%,早产是低出生体重的重要原因(占54.85%);其它原因是孕龄≤20岁(发生率8.42%)及>35岁(7.83%),母亲职业为农民(发生率5.34%)及个体经商者(8.80%),母亲疾病、胎儿畸形(发生率107.6‰)。低出生体重儿围产期死亡率为252.2‰.探讨了预防低体重儿发生的措施。
出处
《青岛医学院学报》
1995年第4期325-327,共3页
Acta Academiae Medicinae Qingdao Universitat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