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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员承包制需要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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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员承包与个人或集团承包的根本区别在于,承包经营的主体是企业的全体职工而不是承包者个人或集团,承包经营者就是全体职工,由他们推选出厂长(经理),作为代表同国家指定的有关部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对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共同负责,共同承担风险。承包经营责任制主要是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问题,并不直接或着重解决企业内部问题,因此,实行全员承包同实行个人或集团承包一样,在企业内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经济责任制。
出处 《中国工业经济研究》 CSSCI 1989年第2期75-7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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