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院1986~1993年为155例外伤性白内障患者Ⅰ期行人工晶体置入。适应症为:①年龄一般在5岁以上。②外伤后2~3个月以上,炎症反应已静止。③B超检查证实玻璃体无明显机化物,视网膜无脱离。④角膜有伤口,晶体前囊膜破裂、皮质脱入前房、晶体膨胀需立即行白内障手术。如果后囊膜完整或有小破孔,其他条件许可亦考虑Ⅰ期置入人工晶体。我们曾做2例患者,其中1例右眼铁片刺伤6天,视力眼前手动,角膜有4~5mm穿通伤口,对合良好,晶体皮质脱入前房,眼压接近3.8kPa。入院后急症行白内障囊外摘除术,术中见后囊完整,置入人工晶体,角膜伤口已不漏水。
出处
《山东医药》
CAS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0期124-124,共1页
Shandong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