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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提高城市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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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城市信用社从1994年起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这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就实施这一办法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城市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就是金融机构按照“对称比例原则”,合理确定资产与负债的各种比例指标,以约束其经营行为,保证各项金融业务健康发展的一种资金管理办法。金融机构的资产,就是信贷资金的运用,它包括各类贷款、贴现、投资、同业拆放、有阶证券、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上存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占用。金融机构的负债,就是信贷资金的来源,它包括各项存款、发行的金融债券、同业拆入、信托代理资金、实收资本、盈利及其他资金来源。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处理好资产与负债这两方面的对应关系及其结构比例,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优化资产和负债结构,降低和分散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以达到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一致和有机结合。这种管理办法以其科学性实用性不仅被世界各国的银行家们所普遍接受和采用,而且成为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从外部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通用方法。
作者 邹晓初
出处 《陕西金融》 1995年第1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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