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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咸阳市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及运作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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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我们对1994年咸阳市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的基本状况 1、1994年5月16日咸阳市建设银行将原基建贷款中三户企业的基建贷款7770万元,划转为开发银行的政策基建贷款项目,并由建设银行负责代理。截止11月末,建行已代理开发银行基建软贷款3070万元,基建贷款10230万元,技改贷款2236万元,共计15566万元,占建行发放贷款总额的12.2%。 2、1994年7月1日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将原先各自办理的与农业有关企业所有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统一划转农业发展银行,并交农业银行统一代理。农业发展银行共接管信贷资产91435万元,其中接管农行信贷资产58684万元,工行信贷资产32751万元。在信贷资产中国家专项储备及粮棉油收购、调销贷款83620万元,农副产品加工贷款2204万元,扶贫专项贴息贷款414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贷款1456万元。
出处 《陕西金融》 1995年第2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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