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在制订《一九九五年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时,把国有土地清查与估价列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并且规定.1992—1994年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凡没有进行土地估价的,也要在1995年完成.土地估价是清产核资工作的一项内容,是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准确无误地填制土地估价报表,本文就几个有关问题谈点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土地清查、估价必要性的认识土地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而且是经济价值巨大的资产.由于过去长期实行无偿、无期限、无流通的土地管理制度,致使帐面无价值,利用效率低,资产大量流失,权属不清,管理混乱.
出处
《四川会计》
1995年第9期22-23,共2页
Sichuan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