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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业发展的保证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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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历史的回顾深圳市自1980年辟为特区后,在改革开放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特别是在开放房地产市场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区人最早改变了土地和房屋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看法.深圳房地产市场在借鉴了香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破除传统的无偿、无限期土地使用制度为突破口,最先采取协议、招标和拍卖等市场竞争手段,从根本上杜绝了传统体制下的种种弊端,为政府广开财源开辟了道路.深圳特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初级阶段.深圳特区土地价值的最初利用是通过土地资金化体现出来的.1982年,广东省人大颁布《深圳特区土地管理规定》。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5年第8期31-33,共3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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