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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工资制度中津贴的功能、实施难点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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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工资构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职务工资,简称固定部分;另一部分是津贴,简称活的部分或活工资.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同志感到,津贴设置重要,但实施起来工作难做,许多方面亟待改进.一津贴是事业单位新工资制度中的活工资部分,其重要特点集中体现在“活”字上.津贴设置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转换功能.津贴设置把事业单位区分为全额供给、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中的30%为活工资,即津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中津贴部分占全部工资收入的4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中津贴部分最高为全部工资收入的50%.其目的是鼓励全额拨款单位向差额拨款单位转换,差额拨款单位逐步转向自收自支,使部分单位创造条件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2、激励功能.工资自身具有保障功能和激励功能.津贴的设置着重体现了激励功能.因为这次工改文件规定,津贴要“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而且“津贴的发放。
作者 郁建民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5年第9期58-59,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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