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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煤矿地面煤仓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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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11月24日,南通市柳新煤矿发生了一起煤矿罕见的地面原煤煤仓爆炸事故,矿长和矿总会计师等9人遇难,2人受重伤。为了汲取教训,现对事故的情况作一介绍。 1 事故的基本情况 柳新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t,开采石炭二迭系山西组7、8层和石盒子组的1、2层煤,以7号煤为主。煤种为气肥煤,低沼气,挥发分为38%,自然发火期为6个月。地面为铁路支线运输,地面煤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圆筒仓,直径为12m,高36m,设计容量1280t,爆炸时仓内贮煤约620t。
作者 仲崇明
出处 《徐煤科技》 1995年第2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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