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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改革与外贸企业的工资分配——兼谈对企业工资改革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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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外贸企业的职工都很清楚:国有外贸企业负有为国家创汇的责任,必须保证每年出口创汇和实际收汇的增长率,为国家增加出口创汇。 从中央到省里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外贸出口工作,多次指出,有关政策一定要掌握向出口倾斜,特别是向一般贸易出口倾斜。 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创汇,我厅从1993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新型外贸体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外贸企业原有工效挂钩的基础上,实行了工资总额同出口规模(出口收汇额)和效益(利润)挂钩的办法。经过一年来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外贸出口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企业的工资总额和职工的工资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大大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作者 金子法
出处 《引进与咨询》 1995年第2期43-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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