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住房既是政府通过直接参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手段,也是保障中低收入居民拥有基本的住房条件的一种保障方式。因而绝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都进行一定的公共住房的开发建设,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出售或出租。其中日本和新加坡是公共住房建设的两种典型,前者公共住房占住房总量的比重较低,一般在6.5—13%之间;后者则达到87%。日本的住房保障主要是住房出租,出售价格基本上按成本定价;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则以出售为主,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住房,限制出租。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5年第7期65-68,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