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采用放置宫内节育器(IUD)作为避孕措施者达5000万人以上。某些放置IUD的妇女因缺乏常识或其他原因,在超过IUD的规定放置年限或绝经后一年以上不能及时到服务站或医疗单位将IUD取出,往往延误了取器的适宜时机,造成取器困难。笔者曾遇到两例:发生取器困难,在应用尼尔雌醇后成功取出,现报道如下。 一、临床资料 例1 黄某,57岁,农民。置器29年,绝经4年,於1994年8月5日要求取器而就诊。孕5产4,人工流产1,末产30年前,产后一年放置不锈钢圆环IUD。1990年绝经,绝经前后无腰酸、腹痛和点滴出血,已遗忘带器,不久前体检得知“
出处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1995年第4期238-238,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amily Pla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