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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司制企业内部审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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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构建新格局的依据:三项原则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形式的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构建公司制企业内部审计新格局,应遵循如下原则:1.新格局应具有内部审计的一般特征。公司制企业尽管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内部审计,也应具备企业内部审计的一般特征,即:审计主体是公司内部的专职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对象是公司内部单位和人员从事的经济活动及其反映的经济责任;审计行使监督、评价、证实、反馈等职能,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2.新格局应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
作者 吕世夫
机构地区 山东新华制药厂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5年第9期42-43,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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