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议“资不抵债”的界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所谓“资不抵债”即资产<负债。如何界定企业是否资不抵债,是当前开展资产负债审计时常见而又无计算定式的问题。笔者就此谈点粗浅认识,以就教于各位同仁。 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原理可以推论:资产 +债权-负债=所有者权益-亏损。据此分析:如果资产+债权>债务(或所有者权益)>亏损时,企业可以抵偿债务。这时,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亏损>0(偿还亏损后的剩余资金);如果资产+债权=债务(或所有者权益)
作者 朱洪元 孙华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1期38-39,共2页 China Audi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