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要求的数量大。公费医疗门诊一般都规定急诊1日量、平诊3日量、慢性病7日量。住院也都限定在3日或4日药量,统一在过方日开取。个别人则嫌处方小、药量少,无理要求多开药。 2.要求的药种多。临床固然有配伍用药增强疗效之说,依据公费医疗的基本原则,配伍用药更需从严筛选。公费医疗原则上1天只挂一号、只看一科、只开一方。个别人要求开两种、三种或更多种药物,其中的若干种可能与治疗疾病无大关系。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1995年第4期24-24,共1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