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商品交易日益频繁.抵押作为一种重要的物的担保方式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9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抵押权制度作了全面的规定,从而改变了过去抵押权性质不清.规定过于零散,缺乏实践指导意义等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了抵押权制度.但现行制度有些问题仍然存在着缺陷,特别是抵押权登记的效力问题.本文围绕一起未登记的抵押合同纠纷,阐述了我国现行抵押权登记的效力问题.
出处
《中国商界》
2009年第3期286-28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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