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国建立统一、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法律基础,其对于制止、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起了重要作用。由于该法出台于经济体制转轨的1992年,那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模式才刚刚提出,至于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诸多问题更是难以预料。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本身的发展,现实中也出现了许多反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规定无法有效地予以规范,这就在客观上要求重新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些规定。
出处
《中国商界》
2010年第12期334-334,3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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