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死者生前人格利益保护——以与人格利益有关的财产权为视角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民法意义上的财产是指民事法律主体所拥有,能够为其带来某种利益的(物质和精神)客观存在。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格权派生出一系列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我称之为"以与人格利益有关的财产权",其实质是一种财产权。因此,死者生前的人格利益属于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其可以流转、继承。
作者 刘春德
出处 《中国商界》 2010年第7期305-306,共2页 Business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