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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琵琶在戏曲乐队中的地位与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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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琵琶属于我国传统的民族乐器。据史料所载,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出现琵琶这种乐器,当时称为“批把”或“弦鼗”,系—种拨弦乐器。出于胡中,马上所鼓。其后不断改进,发展为阮咸、秦琴、三弦、月琴等多种形制。其共同特点是圆形直颈,宋以前均统称“琵琶”。至南北朝时期,又有曲颈琵琶传入,隋唐年间盛极一时,并有“龟兹琵琶”、“五弦”、“忽雷’等形制,当时统称为“胡琴”。在唐代,琵琶成为宫廷与民间的主要乐器之一。
作者 仇淑莲
机构地区 黑龙江省京剧院
出处 《戏剧文学》 2004年第12期1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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