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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修正案谈知识产权保护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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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之前,我国宪法中仅仅明文规定了公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之后,各种合法财产的不可侵犯性及公、私财产权的保护,都做了明文规定。不过,多数人比较容易注意到的仍旧是有形财产,对于在当代更加被许多国家重视的知识产权。
作者 郑成思
机构地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04年第4期7-9,共3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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