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5月14日,为实施"世界贸易组织2003年8月30日总理事会决议"(以下简称"总理事会决议")挪威"司法和警察部"(Ministry of Justice and the Police)对1996年12月20日颁布的《专利法》第1162号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后全文如下。修改后的第107条规定如下。第107条在符合第108条规定的条件下,应请求,并根据《专利法》第47条,挪威药品生产者将被授予强制许可,用于向其要求提供产品的有权进口国生产出口用药品。为本条例的目的,所述的有权进口国或关税领地应为:(1)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04年第11期78-78,共1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