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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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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3月16日,福建省寿宁县托溪乡吴某某等4人以寿宁县崇宏石材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寿宁县托溪乡际头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关于开采上牛栏坂(云风坂)山场内红石占用山地植被补偿的合同》。
作者 王锦熙
出处 《中国人大》 2002年第2期44-45,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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