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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先免后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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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过程中,对表决程序中先免后任还是先任后免的问题,各地意见不甚一致,有的"人事任免办法"中规定应先免后任,有的地方"人事任免办法"中没作明确规定,实际操作时二者兼顾,显然有失任免程序的严肃性。为保证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的严肃性。
作者 吕达海
出处 《中国人大》 2002年第11期29-30,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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