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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应以民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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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党的主张,最终目的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
作者 李远延
出处 《中国人大》 2002年第11期18-19,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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