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阳春三月,鹭岛迎来了一个特殊的日子——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立法权十周年。十年前的3月22日下午3时26分,是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时刻,每一个厦门人和关注着厦门发展的海内外朋友,都永远不会忘记,因为就在这一时刻,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绝对多数的赞成票,通过了《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这意味着厦门人历时五载苦苦追寻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出处
《中国人大》
2004年第8期30-31,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