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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通过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决定4月25日至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印发了国务院转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报告的意见和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征求的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4月26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出处 《中国人大》 2004年第9期4-5,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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