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依照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活动。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密切了党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使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早在1988年,昆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制定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持证视察办法》,1992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又对此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代表持证视察工作。
出处
《中国人大》
2004年第10期43-44,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