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了二审。这一审较之上一审有了很好的改进,我还有几点想法拿出来与大家探讨。第一,破产不是好事,但企业破产法可提供按照客观规律处理问题的规则。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是一种积极对待的态度。是一种早防治的态度呢,还是消极的、想把企业撑下去的态度,撑不下去了没有办法再破产?我认为这个思想不解决的话,许多条款就要出现问题。比如说为了增加破产的难度,在破产的标准中规定资不抵债。
出处
《中国人大》
2004年第22期10-10,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