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93年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算起,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已有十余年时间。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历时四年,13易其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该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日臻完善。为了适应公共行政变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人事管理法治化的进程,《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优良传统,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吸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并借鉴国外人事行政的有益做法,通过多方面的制度设计,着力解决当前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以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这也彰显出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上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