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重点建议”的产生——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倪岳峰
出处
《中国人大》
2005年第12期36-38,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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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3):36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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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倪岳峰: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J].决策探索,2014(17):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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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蕊娜.如何认定贿赂罪中利用本人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J].公民与法(审判版),2011(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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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小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倪岳峰任职的议案[J].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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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倪岳峰莅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J].福建质量管理,2016,0(4):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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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J].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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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常石明.万众一心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J].人大建设,201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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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尤权 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J].中华儿女,2016,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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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近期干部任免动态[J].江淮,2013(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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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2):16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