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关于安排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启动了一年一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形式,是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做准备,也是酝酿、准备、起草、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人大代表要通过视察了解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视察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通过视察进一步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推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一些省市自治区的视察工作已经结束,有的还在进行当中,这里记录了几个省、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的情况。
出处
《中国人大》
2007年第2期42-43,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