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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诞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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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罗琼告诉我:“在起草过程中,大家争论最大的是有关离婚自由问题,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第九条规定:‘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新的婚姻法要不要写进去,大家争论激烈。有的同志反对离婚自由,一种顾虑认为婚姻是人生大事。
作者 黄传会
出处 《中国人大》 2007年第4期49-51,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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