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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与森林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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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森林一旦着火,往往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酿成森林火灾。森林在燃烧中失去了控制,对森林产生破坏性作用的一种自由燃烧现象便称为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俗称森林大火,与之相对应的还有森林小火或称野火,它往往不会形成灾难性的后果。我国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火灾可分成4级。这4个等级分别为:一是森林火警——森林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内;二是一般森林火灾——森林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三是重大森林火灾——森林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四是特大森林火灾——森林受害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造成森林火灾的大火又称树冠火。
作者 张小明
出处 《民防苑》 2005年第6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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