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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空袭次生的“毒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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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4月29日,联合国裁军委员会在其总部所在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宣布《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公约》(以下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从当天起正式生效。这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了有关化学武器的一切发展、生产、获取、保有、储存、转让和使用,要求每个缔约国在10年内完成销毁其管辖和控制下的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作者 晓明
出处 《民防苑》 2007年第3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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