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养老保险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我于1997年与黄某结婚。2001年8月,我单位一次性付给我4万元养老保险金,因当时夫妻感情尚可,我将这笔钱全部交给妻子黄某保管。后来,我俩感情破裂,在协议离婚时,我认为那4万元养老保险金系我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归我个人所有,她却坚持认为属夫妻共同财产,拒不返还。请问,养老保险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许××答:我国《婚姻法》第18条在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时。
作者 袁仕友
出处 《生命与灾害》 2003年第1期27-27,共1页 Life & Disast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