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幼儿园的收费乱象。但值得注意的是,《收费办法》存在着几个方面的不足。首先,《收费办法》未突出幼儿园收费乱象的根本原因,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其次,《收费办法》以办园性质作为区分依据,忽略了办园质量这一根本要素;再次,注意到了"成本分担",但并未对政府与家长的分担比例进行原则性说明;另外,未把"成本核算"作为各类幼儿园收费的核心前提;最后,《收费办法》也未提供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计算公式。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性课题“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课题批准号BHA110041)的前期成果
教育部重大招标课题“学前教育体制与机制改革研究”(课题批准号21010zdz0035)的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