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中国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体现为三种状态:政府与公民之间基于信任而产生的隐性契约关系;基于相互期望和认知而产生的心理契约关系;基于公共权力所有权和行使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当代中国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契约关系有其独特之处,这种特殊性也体现着中国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活动的特殊性。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0-43,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南通大学2011年度人文社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