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办高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投资,投资人拥有其所投高校的产权,需要追求经济利益和投资回报。同时,教育的社会属性又决定了民办高校应具有公益性,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也都规定了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民办高校存在着资本营利性与教育公益性的矛盾,社会各界应积极思考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实现民办高校与投资人的"双赢"。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
2012年第6期1-3,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民办高校与投资主体‘双赢’策略研究"(2006sk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