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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权保护期限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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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传统民法认为:人身权与人的生命紧密相联,不能继承。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也仅限于生命存续期间。反映在民事诉讼上,除了对著作权有特殊规定外,有关人身权的民事诉讼,如果原告人死亡,案件就自然终结。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我们认为人身权的保护期限应及于公民死后,理由如下:
机构地区 杭州大学法律系
出处 《探索与争鸣》 1987年第6期30-31,共2页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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