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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人身权问题——与吴晓英、郑金都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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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了吴晓英、郑金都同志《关于人身权保护期限的商榷》一文,笔者有些不同的看法拟提出来商讨。“人身权”也称“人身非财产权”。它是财产权的对称,指的是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权益。人身权是和权利主体不可分的民事权利,它与特定的人分不开,不能转让(法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权除外),不能继承。
作者 高呈样
机构地区 上海社联办公室
出处 《探索与争鸣》 1988年第2期43-45,共3页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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