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问题
在城市化进程发展过程中,许多建成区的工业用途的房地产由于规划调整、环境影响、债务纠纷等原因,被搬迁、被兼并、被变卖、被裁定,其土地使用权随之进入土地市场转让交易,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也参与其中,他们有的是通过司法裁定获得,有的是通过中介市场淘得,也有的是双方协议转让取得.于是,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中的棘手问题出现了,那就是,作为没有工业用地经营资格,不具备工业生产基本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能否买受工业用地?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5年第8期26-29,共4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