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前提下,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势力,抑制、克服旧的政治势力,利用和控制自由资本势力,改造小农经济,使社会矛盾达到以社会义势力主导的制衡态,就可以创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而社会的和谐程度,是取决于民主权主体对公共权利行使机构的控制。因此就必须强化民主法制,以民主权派生并控制公共权利,改进行政集权体制为法制体制,依循法制行使公共权利,发挥其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功能。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32-37,共6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