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公有制权利体系理论是当前研究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理论基石。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包括劳动力所有权体系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体系两方面的内容,但后人把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等同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直接造成了对马克思公有制权力体系理论的误读:将公有制等同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否认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将生产资料公有制理解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种误读反映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是劳动者不能充分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社会主义改革就是通过建设民主法制,促进劳动者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并根据这两个权利来控制和监督行使占有权的国家和其他机构,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48-51,80,共5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