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假冒思科公司商标案一审宣判四被告人均获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24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列为2004年全国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之一的深圳东莞一团伙假冒美国思科技术公司注册商标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朱军明、李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卢敬和、王东岩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出处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 2005年第8期43-43,共1页 communnication & economic marke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