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国家工商总局的不完全统计,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其中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国际商报》说,抢注商标的目的无外乎两种:一是阻碍被抢注商标的企业的产品进入某个市场;二是单纯牟利,通过商标抢注,一些个人和公司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进行商标倒卖,或以“侵权”之名起诉以讹取赔偿。报道说,正在“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应牢记“商标注册先行”这一国际市场竞争法则,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切身利益。
出处
《世界机电经贸信息》
2005年第8期14-14,共1页
Trade Information of World Machinelectron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