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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统筹推进和谐重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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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锦涛总书记精辟地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六个基本特征,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是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既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特征.又深刻揭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我们不仅要准确把握每个方面的丰富内涵.而且要把他们有机地结合起来.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其内在联系。
作者 黄镇东
机构地区 中共重庆市委
出处 《新重庆》 2005年第8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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